招标人名称:邢台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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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人地址: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泉北东大街8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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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人联系方式:苏钢0319-36506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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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代理机构全称:河北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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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购代理机构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A17号宁洋商务楼5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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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:张杰0319-21261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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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限价:297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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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方式:公开招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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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范围:详见招标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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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内容:邢台学院危险化学品转运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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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实施地点:招标人指定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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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完成时间:30日历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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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要技术要求/采购项目的性质:详见招标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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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人的资格要求:
1、投标人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;
2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(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);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;
3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;
4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;
5、投标人需信用良好,通过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http://www.gsxt.gov.cn/)”进行信用记录查询,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,严重违法企业名单,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不允许报名,投标人应从公示系统打印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》。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》必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;
6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注:上述资质要求提供原件,如投标人有同时参加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,需提供公证部门的公证书(公证书内需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资质复印件),可视为原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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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:
2019年11月01日至2019年11月07日9:00-12:00,13:30-17:30(北京时间) (节假日除外)到河北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(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398号)购买招标文件,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,售后不退。
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:1、营业执照副本,2、税务登记证副本,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(三证合一的,以上三项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),4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,5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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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截止时间: 2019年11月25日09时00 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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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标时间:2019年11月25日09时00 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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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标地点: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398号二楼开标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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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标方法和标准:综合评分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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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联系人:张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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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:0319-21261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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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电话:0319-21261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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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告发布媒体:中国招投标网、邢台学院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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